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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包括哪些劳动收入

案例介绍

2005年的夏天,天气异常炎热,孙某在炎炎的烈日下已经工作了好几个小时了。孙某从去年开始离开老家四川到北京打工。怀揣着梦想的他,刚到北京就面临最现实的问题:怎样养活自己?孙某虽然文化程度低,又没有任何技术,但是身体强壮,一米八的个头。于是,很快就被建筑公司的包工头刘某看好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从此孙某一直做建筑工人到现在。

抬头看看头顶上的烈日,孙某期盼着老天能够下场大雨。这时,包工头刘某过来检查工作。看到刘某,孙某笑了笑,随口问道:刘大哥,公司能不能给兄弟们提供点冰镇饮料降降温啊?你看这太阳大的,都快把地烤干了。刘总低头想了片刻,说道:“也行,不过得从大家的工资里扣。”说完继续往前走了。

刘某的说法对吗?

案例分析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公司提供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工资应该包括哪些部分呢?案例中孙某要求公司提供的冰镇饮料应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吗?

关于工资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 309号)对工资的含义和内容进行了解释: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为了更加详细地规范工资的范畴,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布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有关保险和职工福利的各项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以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担人的风险性补偿金;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债券和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班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根据上述规定,该案中孙某要求建筑公司提供的冰镇饮料属于劳动保护费用,不应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成本,通过各种方式,变相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通过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才能很好地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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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400-8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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